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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推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

宁夏:推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

分类:
行业资讯
作者:
来源:
李磊工作室
发布时间:
2009/08/25
浏览量
         宁夏出台《宁夏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推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如发现备案企业弄虚作假,卫生行政部门将注销其生产许可证。 
       《办法》规定,凡在宁夏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按规定需要建立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的,在组织生产之前须到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自治区质监局不再受理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备案内容包括"食品原料(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就食品中全部添加物质的种类、用途、用量等情况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企业备案的基本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备案的,企业应当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并填写企业标准延续备案表,到原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办理手续。《办法》同时规定,企业弄虚作假将被注销生产许可证,今年6月1日前已经在质监部门备案的,在备案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不需要重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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