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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禁塑”规定征求意见 商场提供塑料袋最高罚1000元

云南“禁塑”规定征求意见 商场提供塑料袋最高罚1000元

分类:
行业资讯
作者:
来源:
食品伙伴网
发布时间:
2010/12/06
浏览量

        近日,云南省质监局公布《云南省禁止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意见稿提出,在云南省内禁止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禁止在商品销售场所、商业服务场所提供塑料购物袋。生产塑料购物袋的,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予以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在商品销售场所、商业服务场所提供塑料购物袋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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