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0版),现予公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执行。原《食品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证换(发)证实施细则》(全许办〔2005〕45号)和《食用香料香精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国质检食监〔2008〕297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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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发布<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公告(总局2010年第81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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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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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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