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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开展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石家庄市开展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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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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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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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酷暑的到来,暑期饮食安全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暑期食品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加大违法生产经营食品案件查处力度,确保全市人民暑期饮食安全,石家庄市质监局自6月20日起至9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暑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重点产品:熟肉制品、米面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儿童食品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重点区域:结合暑期食品专项整治,深入实施重点区域质量升级工程,针对今年石家庄市质监局确定藁城市的肉制品、晋州市的饮料、灵寿县的罐头、裕华区的炒货、赞皇县、行唐县的蜜饯、正定县的酒类、膨化食品7个食品重点区域,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同时,要加大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经营集中地区整治力度。重点企业:冷食冷饮、熟肉制品、米面及其制品、水产品、豆制品、食用油、酒类、乳制品、儿童食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要在巩固前期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纳入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加工食品行为。以城乡结合部和食品生产加工相对集中的村镇为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整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配备相应检测设备、产品质量难以保证的生产企业要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要加强对大中型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对具备生产条件,证照齐全的小企业、小作坊,要规范其生产行为,提高其产品质量保障水平。对“三无”小企业、小作坊,要坚决予以取缔。对粮油加工、乳制品、儿童食品、熟肉制品、酒类、调味品等消费量大的重点品种,要加大抽检力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开展排查分析,认真进行整顿,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继续严厉打击地下食品加工点以及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存储等条件的非法行为。

    检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质检总局119号公告规定,监督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进货台账与销售台账、生产加工质量安全关键点控制记录、原料进厂与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产品检验留样、问题食品处理及消费者投诉处理记录等。加强获得认证食品企业认证有效性的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质量安全控制制度。

    检查重点产品,建立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高风险的食品,主要是动物源性食品、特殊人群食品、容易制假食品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米、面、油等大宗食品,重点监督检查滥用添加剂和非食品物质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高风险项目风险防范机制,健全和完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风险预警制度和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将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等食品作为重点,加大监督抽查力度,采取监督检查、走访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食品安全违法线索和潜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到对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提高风险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对发现的生产不合格食品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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