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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正式建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制度

我国正式建立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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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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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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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初,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发布《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此举标志着我国正式建立了良好农业规范(简称GAP)认证检查员注册制度。

    自国家认监委开展良好农业规范认证以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一直积极配合做好人员保障工作。其间,由于认证模块的变化和国际互认的需要,协会先后发布了3版《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确认方案》,确认检查员近400人,有力保障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工作的顺利实施。随着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制度和模式的不断成熟,以及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确认工作的不断完善,将检查员确认制度转化为注册制度的时机日趋成熟。

    《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准则》与确认方案相比较,除形成一套完善的注册要求外,还有两点明显的不同:一是将注册专业按照认证范围分类,保证了与认证实施规则的统一;二是细化了对申请人相关专业的要求,厘清了一些模糊认识。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检查员注册制度的建立,为农产品认证有效性提供了有利的人员保障。

    据介绍,1997年欧洲零售商农产品工作组(EUREP)在零售商的倡导下提出了“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 Practice,简称GAP)”,简称为EUREPGAP。2001年EUREP秘书处首次将EUREPGAP标准对外公开发布,该标准主要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的种植业和养殖业,分别制定和执行各自的操作规范,鼓励减少农用化学品和药品的使用,关注动物福利、环境保护、工人的健康、安全和福利,保证初级农产品生产安全的一套规范体系。2007年9月EUREPGAP宣布将名称和标志更改为GLOBALGAP。推行GAP是国际通行的从生产源头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控制的有效措施,是确保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前提保障。2003年我国卫生部制订和发布了“中药材GAP生产试点认证检查评定办法”,作为中国官方对中药材生产组织的控制要求。2003年4月国家认监委首次提出在我国食品链源头建立“良好农业规范”体系,并于2004年启动ChinaGAP标准的编写和制定工作。2007年1月国家认监委和国家标准委下达了《关于下达国家第一批良好农业规范(GAP)试点项目的通知》,启动了国家层面推动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的进程。目前,国家认监委已经与欧盟良好农业规范组织签署《技术合作备忘录》,积极推动我国GAP认证结果的国际互认,对促进我国农产品扩大出口具有积极作用。

    据有关专家介绍,良好农业规范认证分为牛羊、奶牛、家禽、生猪、果蔬、作物、茶叶和水产8个模块。通过GAP认证,能够提升农业生产的标准化水平,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的内在品质和安全水平,有利于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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