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卫生厅印发《关于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督导机制的通知》,要求各地、有关成员单位,重点从各级政府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情况、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及监管的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及诚信体系建设进展的情况、举报投诉和大要案查处的情况、机构改革期间协调配合与各环节监管的情况等五方面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督导机制。
同时要求开展长效督导时应当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文件资料和实地检查的方式,了解和掌握基层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各地、各有关成员单位每周要向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督导信息;每月要制定督导计划,写出督导小结;每个季度要进行阶段总结,及时报送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